本報訊 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關於加快推進秸稈綜合利用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從2014年起,省財政秸稈還田補助標準從現在的每畝10元提高到平均每畝20元,其中,蘇南每畝10元、蘇中每畝20元、蘇北每畝25元。按照“誰作業,補給誰”的原則,省補資金將直接發放到實施秸稈機械化還田作業的農機服務組織或作業戶手中,確保應補盡補。對購買與秸稈還田相關的大馬力拖拉機、秸稈還田機、打捆機等10類農業機械,全部按30%的標准予以補貼。秸稈還田農機補貼實行普惠制,按農民購機需求,做到應補盡補,並將補貼資金直接發放給購機者。(吳 瓊)
  (原標題:我省提高秸稈還田補助)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xr96xrwisd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